发布日期:
2022-11-07
来源:
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农垦分中心
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
(1)本中心申请人申请贷款时,正常缴存(按月、足额、连续)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,外中心申请人需提供异地贷款缴存证明及近6个月缴存明细。
(2)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、在现缴存地不满6个月的,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。
(3)申请人在申请贷款前,公积金不能连续欠缴3个月及以上。
2、共同申请人范围
共同申请人仅限于配偶,且配偶必须做共同申请人。
3.信用条件
(1)申请人(含配偶)的住房贷款不能有连续逾期3期(含)或者累计逾期6期(含)的记录。
(2)申请人(含配偶)持有的信用卡近12个月不能有非正常还款月数大于等于3次且逾期总额大于等于500元的记录。
4.其他条件
(1)申请人(含配偶)不能使用两次公积金贷款。
(2)申请人(含配偶)不能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。